听到胖男人这么说,孟纳赫心中不由得有几分惊喜,可是又有几分怀疑。
算了,不管怎么说他一个大男孩也总是不怕拐/卖的。
尤其是现在工业还没有发达起来,不需要奴隶挖碳,也不会被医学怪人抓去切割,更不会因为黑死病……
黑死病!不行,他得赶紧回家!
……可是,他还得先挣钱找巫师……
不管了,胖男人白给的工作说不定是他的机遇,毕竟识字这个技能自古以来就很吃香。
马车原本是到固定地点停车的,可是胖男人多给车夫加了几个便士后,马车便在所有人下车后带着他们兜了一个大圈子,来到一处三层小楼面前。
小楼的外墙是古典的红棕色砖墙,干净透明的玻璃窗里挂着轻薄的白纱,依稀还可以看到花瓶里插着的干花。
胖男人说,这家的主人需要一个识字的奴仆来帮他读书,他讨厌羊皮纸上泛起的奇怪气味。
出门接待他们的是一位举止得体的管家,明显可以看出他出身自半个上流社会,他眼里的矜贵是所有平民的眼里所没有的。
“管家先生,听说您在找人给子爵读书,我这里有一个人,他恰好识一些字。”
听说这位男爵选仆人很挑剔,不喜欢小的,不喜欢老的,就喜欢年轻的还必须长得漂亮爱干净。不过贵族嘛,这些小毛病还是可以理解的。
管家唤来一个女奴请示子爵后,孟纳赫得以留下拥有这份职业,而相应的,胖男人也得到了属于他的佣金,50先令。
可是孟纳赫怎么总觉得,那是自己的卖身钱呢?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