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陛下所言甚是,是老臣糊涂了。”
其实李天说的没错,杨士奇的做法也没问题。
这个时代的审讯方式,其实对人证物证什么的要求比后世要宽泛的多。
若是碰到,审讯人员觉得八九不离十的案子,罪犯若是不肯招认。
夹棍,杀威棒等刑罚上去招呼一番,差不多有大半的人,不管是不是自己做的基本都会招认。
即便是清官好官,在审理案件的时候,大半也都是如此做。
所以朝廷对冤假错案还是比较重视的。
地方审理完,死刑等重刑,要发完刑部做备案,刑部粗略审查一遍之后,在交给大理寺做最后的核对。
若是大理寺也觉得没问题,就由大理石少卿正卿等人,批阅之后发完地区。
如果遇到比较重大,比较有影响力的大案、要案,甚至还需要皇帝内阁大臣等人,进行最后一步的朱批。
而死刑一般都是等到秋后,一并处理。
这其中不仅是给一般凡人流出足够的审核空间,也是给刑部大理石等地方,留出复审的时间。
即便是在这样的几步流程之下,依然存在着不少的冤假错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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