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眼神能杀人,那陆沉死了好几回了。
“小默,准备走了?”经理看见她,走了过来,又看了她身边的男人,却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他,想了好久,恍然大悟地开口说,“诶,这不是上次和你一起吃饭的那个男生么?”
李默头顶飞过一群乌鸦,尴尬说,“嗯,经理拜拜。”
上次她还说不是男朋友,这次被逮个正着,无法辩解,只在心里默默祈祷他能不要告诉她哥,要不她可能就得住进骨科病房了。
“怎么?我丢人?”他倒没觉得他这长相有多丢人。
“没,小的哪敢?”
“现在怎么还敢犟嘴?不怕我了?”他可记得以前小姑娘挺怕他的,稍微逗一逗就能脸红。
“以前是看你年纪大,尊老爱幼。”
“哦?我老?那你是幼么?”
“是!”她可劲儿点点头。
“那……我爱你。”李默听完耳根一红。忽然觉得,眼前这个人一定谈过很多次恋爱,要不然怎么情话张口就来。她觉得这三个字很难以启齿。
可她忘了,陆沉就是文科生,喜欢抠字眼。
尊老,爱幼。她是幼,那他就爱她。
他瞟了一眼他的右手,轻轻笑了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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