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她想在城里留宿,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
毕竟店铺已经盘出去了,剩下那个早点铺子也没打算再开,不用忙着回去做生意,当然可以留在城里好好的放松放松。
何况她还崴了脚,更没有非要赶回去的理由。
哦,倒是说了店铺正式转让后会带刘平安一两场街,教他怎么摆摊顺便给介绍一下老顾客来着,可这不是崴脚了嘛,放他鸽子也不算过分。
而且,她还邀请了刘平安,让他干脆别回镇上了,就在她家住下,明天再回去也不算迟,错过一次赶场天而已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
最多她再减一点店铺转让费就是了。
毕竟他是因为崴了脚的她才耽搁了时间的。
又是检查又是拿药的一折腾,耽搁时间是肯定的,还要转几次车,最后一段路又只有农村客运在跑,晚上八点钟基本上就没车了,一定要回去的话也不是不行,可时间到底是有点赶的。
所以萧红那似乎不经意也不在意的邀请,好像也算顺理成章自然而然,不见得就有多么的突兀。
只是她的眼神,有点不自禁的躲闪。
毕竟她在城里这个家,目前是空着的。
她的老公早在过完年后就回老家去了,两个儿子都在老家读书,爷爷奶奶照看不过来,她的店铺要转出去,除了想换个地方发展,也是想一家子团聚来着。
不是说这边的发展比不上老家,只是做了那么多年的生意,知道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,习惯性的就会留一条后路,多有一个选择总是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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