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道北边 方总裁饶有兴致地看向听众席上的张鸣,目光十分精准。 (6 / 13)
当然紧张。
这是田嘉木第二次上检察院问讯处,事关重大。尽管自己身家寥寥,两袖清风,也是不由得要害怕的。
检察官和助理,以及几位检务督察坐在桌子前。
地产公司的律师与程开祖的律师面对面。
方成衍手下的律师率先开口答辩:
“我代表世纪地产,现向各位上报我公司竞标清源镇政府地皮的流程,我公司于今年起拍地皮,关于征地费用的资金金额由国土资源局负责计算,后经财政局审核、城建指挥部审批后,向我公司提出书面支付通知。”
“我公司根据政府的审批意见,将资金全额支付至城建财务核算组,再拨付至国土资源局。城建指挥部财务核算组出具相应收据,合资公司按实际支付金额全部计入土地开发整理成本。”
“国土资源局皆有备案。”
流程顺畅、有理有据,哪有可供人起诉之处?
尤其是最后一句“国土资源局有备案”,直接把市政府的工作和他们绑到了一起。
质疑他们的合同,岂不是也在质疑市级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不力?
反方律师却对此做出了另一番解释:“但合同签署的时间已经逾期经政府明确的公文两天,清源镇政府公然违背不公开、不公平、不公正的原则,违反了社会投资的基本要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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