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 不应该是这样的 (5 / 9)
男人道:“我乃刘小丁,家在扬州城西刘家村。”
女人道:“我乃刘幺奴,家在扬州城西刘家村。”
“还有一人,报上名来!”
“我……我叫刘常,家,家在扬州城民安街四十三号宅。”
顿时,望德楼上下宾客皆诧异,刘通判的威名在座鲜有不知,今日居然是他上台当那戏中之人,说得还有模有样,当真是为讨他那位岳父欢心下了本钱!
戏台之上,阎罗王道:“尔等凡人,至吾殿中,诉陈冤情!”
“陈冤情——”
“启奏阎王大人,我乃刘小丁,状告扬州通判刘常,霸我良田、夺我家私、逼我认罪、伤我性命!”
“启奏阎王大人,我乃刘幺奴,状告扬州通判刘常,毁我清誉、占我身子、迫我为妓、害我性命!”
“扬州通判刘常,他们所言你可认?”
“启……启奏阎王大人,我没,没有……”
“你说谎!”刘小丁捶拳,“你抓我入狱,动用私行,逼我画押,用狼牙铁棍打我三十大板!”
“你说谎!”刘幺奴掩面,“你迷我神志,送人亵玩,卖作娼妓,用磷粉烈火烧我一天一夜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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