卡秋莎是个聪明的孩子,她在回头的瞬间,就从方圆的声音中,分析出了这些东西,所以才会紧张,才会害怕。
她怕方圆会因为厌恶她,而舍弃她,却从没有想到她发狂,就是为了保护方圆:无论为他做什么,都是应该的。
“唉,卡秋莎,我真不--”
方圆轻轻叹了口气时,那两个已经逃到巷口的黑衣人,却忽然像撞到了一堵墙上那样,猛地弹了回来。
前面没有墙,只有一个人。
曾经抱走夏小韵的那个人,身材高达,足有两米一二左右,身材魁梧,真正的头大如斗,淡金色的长发乱糟糟的垂下,遮住了胡子拉碴的脸。
大猩猩。
当初在黑暗中时,方圆就觉得他像个大猩猩。
现在灯光下,才知道大猩猩远远没有他长的可怕,全身闪着同样淡金色的短毛,只在腰间挂着一块布片,手里拎着一把长长的马刀。
那马刀,足有一个人高。
透过纷乱的长发,这个人的眼眸闪烁着骇人的红光,却是盯着那俩黑衣人。
那俩黑衣人看着大猩猩的眼神,不次于看到卡秋莎杀人,喉头里更是发出呼噜呼噜的响声,不住的慢慢后退。
大猩猩缓步先前逼近,慢慢举起了手里长长的马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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