揣着自己的矿泉水,温书呼吸微滞,抬眸轻轻看了他一眼。
那一眼,好像能记一辈子。
他那时刚打完篮球,穿了件13号的黑夹红色球服,额发微微被汗水浸湿,手臂肌肉线条流畅有力,侧脸轮廓优越,一双漂亮的桃花眼蛊惑人心,一道斜阳从斜上方落下,圈他在里面,半是光亮,半是黑暗。
单手拎了两罐饮料,指骨轻轻敲着易拉罐壁,一下一下轻响,像敲在心上。
捧着矿泉水往回走,紧张到背脊绷得笔直,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悸动感。
走了七八米远,温书突然听见淡淡一声,“同学。”
停下脚步,他的嗓音磁性低哑,好听得勾人耳畔,如大提琴的c调,“你鞋带掉了。”
友善的一声提醒。
温书窘迫地蹲下系携带,系完之后,那穿着球衣的少年早已不见了踪影。
如果那时有勇气走上前去,对他说一声,“嗨,阿延哥哥,我是苏苏呀。”
是不是一切就会变得不一样?
遗憾不会成为遗憾,错误也不再是错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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